愛情的劊子手

李敖
他有點像徐志摩:他瀟灑、他有才華、他風度翩翩、他短命。

三年以前,在臺大新鋪的草坪上,我看到了他。他側臥在那裏,用肘支着上半身,懶洋洋地看着一本書。不,不是看書,是書在看他,風把書一頁頁地吹過,他卻不用手去按住,這能算是看書麼?我走過去,在他身邊坐下來,我不覺得冒昧,他也不感到唐突,他安靜地望着我,似曾相識地點了點頭。

先開口的是我,我一開口就是疑問:

“看什麼書?”

“《查拉斯圖特拉如是說》。”

因爲這本書我也正在讀,我便問他看到哪一頁了,可是他的答覆卻大出我意外:

“風吹哪一頁看哪頁!”

我忍不住喜歡上他了,他真灑脫!我問他對這本書的意見,他笑了,他說:

“尼采教我們跟女人在一起不要忘記帶鞭子,其實這種超人是可笑的,至少我不必擔心忘記帶鞭子,因爲我根本就不跟女人在一起!”

我打趣說:

“海明威寫《沒有女人的男人》,他太消極了;你該寫《不要女人的男人》,你是積極的!”

“不,我不要寫,寫是沒有用的。叔本華就寫過了,他白天寫文章否定女人,晚上卻偷偷跑到綠燈戶睡覺。寫文章載道的人很少不是僞善的,‘未明出世旨,寧歇累生狂’,我還是少發表高論吧!我只知道我們不再需要‘述而不作’的聖人,我們應該學學那些‘做而不述’的實行者。”

他言語之間,充滿了一種誠意的沉痛,可是我仍舊半開玩笑地說:

“何必學別人呢?聽說你就是實行者。女孩子欣賞你,你卻罵她們;別的男人沒有女人,你卻不要女人。但我知道你不是性變態,你沒有‘女人恐懼症’,你不像三國時代的焦先那樣,見了女人就害怕得躲起來,你傲慢地走進女人堆裏,又傲慢地走出來,只欠她們向你吹口哨!”

聽了我恭維他,他大笑,他說不需要女人向他吹口哨,他也反對男人向女人吹口哨,他認爲表示愛情應該多用眼睛,少用嘴脣。“並且,”他說,“現在我們中國的女孩子根本不會向男孩子吹口哨。時代不同了,我們中國的女孩子身價高了,她們都驕傲起來了,即使是潘安再世、王蒙復生,也沒有女人再向他們丟水果送帽子了!”

“爲什麼你口口聲聲老是提中國女孩子?難道美國的女孩子不這樣嗎?”

“也許我可以武斷地說,美國女孩子不這樣。因爲美國女孩子會流露她們真正的感情,而我們中國的女孩子就難以真情流露,她們流露的,至多是她媽媽的感情!”

“這話怎麼說呢?”我迷糊了。

“這話說來話長。我們從老祖宗時代開始,就是一個講道統的社會,在上層社會里,婚姻是一個合二姓之好的外交關係,有着上事宗廟、下繼後世的大使命;在下層社會里,婚姻又帶給婆家一個不花錢的小女工,完全脫不掉宗法和經濟的目的,從來沒把感情放在第一位,更別提什麼戀愛了。所以在‘男女授受不親’的想法裏、在‘男女不雜坐’的紀律裏、在男女‘無媒不交,無幣不相見’的風俗裏,卓文君是淫婦,賈充的女兒也不是好東西。人都被限定要‘以禮自防’,沒有人敢露出真感情。經書裏告訴我們不但叔嫂不能通問,甚至寡婦也不能夜哭!幾千年來,感情早就被我們放到冰箱裏!所以在中國歷史中,我們找不到幾個正常的愛情故事,更沒有羅曼蒂克的真情。愛情本身是一種浪漫的精神,它超越婚姻,但不妨害它,可是我們的老祖宗卻不這樣想,他們認定凡是男女相悅就不是好事情,所以古代的情侶要桑間濮上,今天的愛人也要偷偷摸摸。我們看到美國人夫婦公然擁吻,覺得肉麻兮兮,這種感情流露我們是禁止的;但是父母死了,你若不當衆哭得死去活來捶胸痛號,‘吊者’就不‘大悅’了!我們對開放感情的尺度真是不可思議,我們只鼓勵無限度的公開哭喪,卻禁止有限度的公然做愛,而祕密做愛又要被淡水河邊的丙級流氓收稅,使我們的青年男女永遠達不到寶玉所盼望的沉湎境界!剛纔所說的種種阻力都可說是愛情的劊子手,其實扼殺愛情的兇手還不止此……”

“還有什麼?難道這些傳統的桎梏還不夠嗎?”

“還不夠,還不夠,愛情還有一個大劊子手,那就是我們這主婦式的社會。在我們這個社會里,已婚婦女大部分要依靠丈夫生存,柴米油鹽煤球尿布佔去了她的青春和雙手;等而上之的,雖然請老媽子代勞,可是她的精力卻又寄託在麻將牌上;小部分的職業婦女雖在表面上能得到相當的獨立,但她們仍逃不掉主婦的基本角色,並且她的事業和興趣若不做相當的割愛與遷就,很可能就影響到丈夫的成功,得到的是一個兩敗俱傷的結果,夫妻兩人能夠相輔相成的,簡直是鳳毛麟角。很顯然,婦女獨立不應寄託於丈夫的分勞,而當寄託於洗衣機、洗碗機、吸塵器、電冰箱、電話送貨……把家務的操勞轉嫁給工業文明,這樣家庭纔不會成爲女人的羈絆,女人不必一定要嫁狗隨狗倚狗維生,她才能在婚前讓感情奔放,選擇瀟灑重於職業的男人,熱情多於金錢的丈夫。但是這怎麼可能呢?現實是那麼咄咄逼人,當結婚成爲一種謀生手段的時候,誰還把戀愛和感情放在第一排呢?愛情畢竟是奢侈品,畢竟是維多利亞時代的落伍玩意兒,現代中國的女孩子很少肯爲愛而愛,她們的母親也壓根兒不肯這樣指導她們,她們都把媽媽的感情套在自己年輕的心靈上,不會讓愛情這匹馬在感情的原野上奔跑——除非馬脖子上掛着一部終身大事的老木車!凡是沒有做哈老哥條件的人都着予免議了,‘戀愛’,媽媽說,‘誰要跟你這窮小子戀愛?’”

他停了一下,晃了晃腦袋,又接着說:

“偶爾有些小女人,不知天高地厚,暗違母命和一個男子大談柏拉圖式的愛情,可是那只是曇花一現的美事,感情的瓦解是指日可待的。這並非因女人善變,而是使女人不變的客觀條件不夠,女孩子要被迫系一身安全於丈夫身上,她們是可憐的,她們穿的是20世紀70年代的摩登衣服,走的卻是17世紀老祖母的路線。同時社會也給她們外在壓力,人們很容易就用她母親選女婿的眼光去看她的男朋友,善意的也好、惡意的也罷,他們總要假定那男孩子就是她未來的配偶,他們不衡量他的頭腦,卻揣度着他的荷包,愛情本身就拖着嚴重的生活擔子,誰還敢流露真情呢?因此我——一個否定我們中國女孩子的人——實在感覺到我不要她們了。這並不是我不想要她們,而是我沒有資格要她們,我這個三尺微命的文人,靜不能測字,動不能救火,仰不足事父母,俯不足蓄妻子,文章不見容於《聯合報》,教書不見納一女中,只會喝幾杯老酒,吟幾句臭詩,談一談風花雪月式的戀愛,最後還鼻涕眼淚焚書退信以終,看巧婦伴拙夫而去,自己則以‘佳人已屬沙吒利’自哀,人間還有比這更公式化的事嗎?”

我靜聽他說完這段漫長的高論,然後站起來,拍拍他的肩膀,沒說話,也沒回頭,一直朝宿舍走去。我知道我不可能跟他做朋友,他的言論與偏見使我燃燒、使我困惑。我甘願做凡夫俗子市井中人,追大家想追的,要別人想要的,我纔不要做什麼不要女人的超人,我要做沙吒利!

三年過去了,我又走過那塊草地,可是莠草淹沒了它。風吹過來,吹動了幾朵小黃花,但我也看不到那個不要女人的男人。他睡在大貝湖畔的一個黃土坡上,也許他正在神遊樂土,那裏有散花仙子、美女霓裳。我想我知道,知道他一定還在繼續他的否定,否定使他遠離了她們,也失掉了自己。在永隔的幽明與重泉底下,他漠視成片的雲彩。雲彩永遠不會屬於他,它只向他默默地招手,深情地、無語地,在黯淡的天邊消失了黯淡的影子。

1961年4月11日在臺北“四席小屋”

《聯合報》副刊1961年4月1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