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錢人的品味

梁文道
十幾年前坐出租車,同出租車司機講起李嘉誠,十個有九個會豎起大拇指,稱他“李超人”;今天坐出租車再和司機討論“誠哥”近日事蹟,我保證十個裏頭有十個會一聽到他的名字就立刻大罵“官商勾結”,甚至叫他“奸商”。想知道香港有沒有仇富情緒?辦法很簡單,就是拿本地首富李嘉誠當指標,答案豈不是清清楚楚、顯而易見?

不過話說回來,儘管仇富,但是我等平民卻未必仇視富人的飲食品味,此所以坊間媒體常常標榜某某食肆是“名人飯堂”、某某菜館“連六叔都成日幫襯”。不只喫飯的地方,我們還很喜歡有錢人愛喫的東西,比如說鮑參翅肚,又比如說鵝肝松露魚子醬。就算我們不能總是喫這些名貴食材,很多人甚至一輩子都不可能喫得到;可是隻要有機會,恐怕再仇富的人也是願意去試的。因此,“阿一”主理的鮑魚套餐纔會有賣點;那可是大家都消費得起的“富豪”酒家呀。

有錢人不單有錢,而且還很有品味。已故法國社會學宗師布爾迪厄(Pierre Bourdieu)曾經把品味分成兩大類,一類是“奢華品味”,一類是“必需品味”。後者指的是低下階層的飲食口味,油重味濃,與維持生命的必需程度相關;前者指的則是資產階級的狀態,對米油醬醋的問題不必考慮太多,可以自由自在選擇食物,而選擇之自由就是“奢華”的真義了。

表面上看,這全是錢作怪。如果一個人賺錢不多,他花在食物上的收入比例一定比較高,而且買的全是最最基本的東西。尤其傳統勞動階層,每日付出那麼多的體力,不多點油水進肚怎麼行?所以傳統低下階層的食物往往又膩又厚。從前的愛爾蘭碼頭工人奉黑啤爲每日主食,過去南洋的碼頭苦力則以肉骨茶做早餐,看起來是兩碼事,背後的原理卻是一致的。有點錢,情況馬上不一樣;因爲有錢就想命長,喫東西開始講究健康。就算富人還是會喫高脂肪高熱量的菜,但他們至少不必餐餐都喫一樣的東西,而且分量也可以少一點,寧願把心機花在烹調的技藝和準備食材的工序上。也就是說,他們不太會每天來碗肥豬肉,可是卻愛來幾片喫橡實長大的西班牙黑毛豬做的火腿下酒。

布爾迪厄最特別的地方是不以錢財論英雄。沒錯,一般收入不高的勞動階層都必須喫些味道濃油分重的東西,否則無力勞動。可既然說得上是“品味”,裏頭就一定包含着多於金錢的傾向。換句話說,勞動階層並非被迫喫那些東西的,他們還真喜歡。想當年,那些英國工人暢飲黑啤的時候絕對不會很痛苦地想:“好慘,只能喝這玩意”;相反,他們大概會以爲天下最美味的飲料莫過於此,一路喝一路爽。簡單講,“必需品味”看似出自生活必需,但終究也是一種品味、一種喜好以及一種習慣(用布爾迪厄的術語講,這叫做“慣習”),由於是套習慣了的,甚至代代相傳的品味,所以就算他們有朝一日發財了,也還是會不自覺地偏好那種源自必需的口味。

最好的例子就是上海本幫菜,濃油赤醬本是最經典的低下階層口味,用來送大碗白飯大碗麪條實在是絕配。但老上海崛起速度太快,許多有錢人出身貧寒,後來白手起家在十里洋場闖出名堂之後,其口味也一時難改。於是這套“必需品味”就弔詭地流傳下來,再有錢也還是愛喫紅燒划水爆河鱔。